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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发布“十四五”蓝天保卫战成效,亮出高分答卷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09日 09:14:57  来源: 云南网

  7月8日,曲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曲靖市生态环境局举行“十四五”蓝天保卫战成效专题新闻发布会,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核心指标实现跨越式提升

  “十四五”期间,曲靖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持续打赢蓝天保卫战,“十四五”期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核心指标实现跨越式提升。

  2025年,全市9个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99.4%,曲靖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7%,细颗粒物浓度降至18微克/立方米,刷新历史最低值。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338个地级市中排名第36位。

  “十四五”期间,曲靖市全面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以降低细颗粒物浓度为主线,在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运输结构偏公路的现实背景下,大力推动工业城市绿色转型。

  推动绿色转型,从源头上做减法。坚持“去旧”与“育新”并举,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分类退出,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提升产业能效和清洁生产水平。同时推动新兴产业加速发展,实现绿色铝从原料端向产品端迈进、新能源电池全产业链发展,新能源电池产业获评云南省优势型绿色低碳制造业集群。

  攻坚工业减排,在主战场上精准发力。以火电、钢铁、化工、建材、有色等重点行业减排为工作重点,推进实施56个工业污染深度治理项目,工业源和移动源累计减排氮氧化物13156吨、挥发性有机物3536吨、颗粒物1734吨。

  推进协同共治,在系统管控上凝聚合力。建立健全“市级统筹、部门联动、属地落实”工作机制,制定《曲靖市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提升工作方案》,构建“住建管工地、城管管扬尘、交通管运输、市场监管管餐饮、商务管油气、农业管秸秆”的部门责任网格,协同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扬尘治理百日攻坚、餐饮油烟及汽修行业专项整治等行动。同步建立完善空气质量与气象会商预警预报机制,实现“环保吹哨、部门报到”。

  强化法治保障,在严格监管上守住底线。保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重点聚焦机动车排放检测领域乱象,依法查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加强行刑衔接,对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并开展弄虚作假案例警示教育,巩固治理成果。

  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已于2026年2月发布,主要修订内容包括调整环境空气功能区一类区范围、收严颗粒物及其主要前体物浓度限值、更新污染物分析方法要求、修订标准配套技术规范。

  新标准实施会导致曲靖市部分县(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等评价结果有所下降,这是标准限值加严、要求提高所致。2026年1至5月,曲靖市中心城区PM2.5、PM10、SO2和NO2浓度同比分别下降8.1%、11.9%、28.6%和14.3%,各县(市、区)PM2.5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其中会泽县和经开区降幅分别达16.4%和16.3%。

  严守“六个百分之百” 建筑施工扬尘有效遏制

  “十四五”期间,曲靖市以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为核心标准,全面落实工地围挡封闭、物料全覆盖、土方湿法作业等六项硬性措施。督促所有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布设喷淋系统,部分重点工地创新布设塔吊、脚手架喷淋设施。

  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治理工作要求,通过书面告知等方式,对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开展全覆盖宣传。依托专项工作文件部署,常态化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专项督查,全面叫停工地室外土石方、拆除等易扬尘作业,精准落实应急管控举措。建立扬尘治理“月调度”工作机制,常态化督导各县(市、区)履职尽责。

  截至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在建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落实率均稳定保持在90%以上,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打造全域绿色出行网络 电动重卡实现规模化发展

  “十四五”以来,曲靖市以公交、重型货车新能源替代为抓手,全力推动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2021年以来,新增及更新公交车全部选用新能源车型。截至2025年底,曲靖全市在营公交车1470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1434辆,占比97.6%;巡游出租车新能源占比33.8%,网约车新能源占比达95.9%。

  在金牛塘、东片区、曲靖北站等重点场站建成充电桩40个、充电枪80把并全部投入运营。同时,全市营运电动货车实现跨越式发展,经营主体从2022年底的1家5辆,增长至322家2296辆,保有量占全省12.94%,拥有10辆以上电动重卡的企业达75家。电动重卡已广泛应用于园区物流、城市配送、短途转运等场景。

  推进锅炉淘汰 助力空气质量改善

  “十四五”期间,曲靖市市场监管系统与生态环境部门密切协作、同向发力,以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为重点,推进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

  曲靖市采取“分区包干、一炉一策、验收销号”的工作机制,有序推进燃煤锅炉淘汰。中心城区淘汰30台,其他县(市)淘汰71台,共计101台燃煤锅炉退出运行。燃煤锅炉的淘汰有效减少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为“十四五”期间曲靖市空气质量改善提供了有力支撑。全市将在巩固城市建成区淘汰成果的基础上,推进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和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工作,严禁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新建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推动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十五五”期间,曲靖市将以持续降低细颗粒物浓度为主线,严格落实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持续深化绿色发展,持续深入攻坚污染治理,重点推进曲靖市美丽蓝天建设项目,更加注重源头治理、协同治理和精准治理,高水平推进曲靖市美丽蓝天建设,全力打好“十五五”蓝天保卫战。

  云南网记者 隋鑫

责任编辑:邓蕊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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