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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年货”送进集市——陆良检察官集市普法添暖意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30日 10:25:02  来源: 陆良检察

  原标题:“法治年货”送进集市——陆良检察官集市普法添暖意

  新春佳节临近,陆良县三岔河镇的集市上已是人声鼎沸、年味浓郁。1月28日,在一片火红的春联、灯笼和热闹的采买人群中,几位身着检察制服的身影格外醒目——陆良县人民检察院的干警们带着特别的“年货”,走进了烟火气最浓的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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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是一次普通的走访。春节前夕,人员流动加大,消费纠纷、财产安全、家庭矛盾等法律风险易发高发。为营造安定祥和、守法有序的节日环境,陆良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将普法阵地前移,组织业务骨干成立“春节普法小分队”,利用乡镇赶集日,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货架”上的法律知识,宣传册成了“抢手货”

  “大家过年高兴,但喝酒千万别开车,这是危险驾驶罪,要看清楚这本册子上的案例。”“买到假冒伪劣的年货怎么维权?记住这几个电话号码和步骤。”“辛苦一年挣的钱,一定要警惕各种电信诈骗,天上不会掉馅饼。”

  检察官的“摊位”就设在卖年画和糖果的摊位旁。他们带来的不是商品,而是一摞摞精心编印的普法宣传册。这些册子内容紧扣春节生活,用通俗的语言和漫画,解读防范非法集资、警惕消费陷阱、禁止赌博酒驾、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知识。

  “这个好,我带回去给家里人都看看!”卖土特产的王大姐接过宣传册,翻看了几页后,又主动多要了几份,“给隔壁摊位的也带一份,大家都学学。”

  不到两个小时,数百份宣传资料被领取一空。许多群众不仅自己看,还主动当起了“二传手”,向路过的邻里亲朋介绍。原本单向的“发放”,变成了群众参与其中的“传递”。

  “零距离”地答疑解惑,检察官成了临时“法律顾问”

  除了发放资料,检察官们更重要的角色是“现场咨询员”。“检察官同志,别人欠我工钱好几年了,马上过年了,还能要回来吗?”一位农民工模样的男子挤到前面,语气急切。

  “您先别急,坐下慢慢说。有没有欠条?具体是什么情况?”检察官一边记录关键信息,一边给出收集证据、申请支付令等法律建议,并告知了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职能。

  围绕劳动报酬、邻里纠纷、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等群众关心的切身问题,检察官们用朴实的方言,结合具体案例,一一解答。严肃的法律条文,化作了接地气的家常话。一位老大爷听完关于保健品诈骗的讲解后,连连点头:“是了是了,那些喊我去领鸡蛋听讲座的,以后我可不能贪小便宜了。”

  从“集市”到“心间”,法治护航稳稳的幸福

  “春节是团圆喜庆的日子,平安是福,守法更是福。”陆良县人民检察院带队领导表示,“我们选择在集市普法,就是因为这里最接‘地气’,人流集中。希望通过这种面对面的方式,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手上,更把法治观念和风险防范意识送到大家心里,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心年、踏实年。”

  将专业的法律服务融入浓郁的节日氛围,把法治理念包装成受欢迎的“年货”,陆良县检察院的这次活动,是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缩影。它不仅是一次简单的宣传,更是一份沉甸甸的司法为民承诺——守护万家灯火,法治从不缺席。

  在熙熙攘攘、筹备年节的人潮中,这一抹“检察蓝”带来的安全与稳定感,正成为这个春节最温暖的底色之一。

责任编辑:官媛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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