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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紫云检察跨省协作解锁“案结事了人和”新答卷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15日 16:13:30  来源: 富源县人民检察院

  原标题:青山一道同云雨,画眉何曾是两乡

  2025年8月12日,云南省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再赴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与紫云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题普法活动,并召开跨区域协作座谈会。此次活动标志着两院在办理“王某、吴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后,推动跨省司法协作机制迈向纵深,将“个案办理”升华为“系统治理”的生动实践。

  此前,富源县检察院在办理该案时,充分发挥“行刑反向衔接”机制优势。针对犯罪嫌疑人“不知养鸟犯法”的认知盲区,检察官并未止步于作出不起诉决定,而是主动延伸履职链条,深入涉案人员家乡——贵州省紫云县村寨开展实地调查。通过走访村民,查明当地存在“老人去世放生鸟类寄托哀思”的民俗,但也客观存在因习俗实践过程中对受保护物种管理不善的违法隐患,以及相关行政监管缺位问题。富源县检察院敏锐梳理民俗与法律保护的冲突点,在依法对吴某、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意见的同时,主动打破地域壁垒,将调查发现的行政违法监督线索正式函告紫云县人民检察院,推动跨省治理合力形成。紫云县人民检察院接获线索后高度重视,迅速启动监督程序。经深入调查,该院依法向属地相关行政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切实履行野生动物保护监管职责,堵塞管理漏洞。

  此次富源县院干警再赴紫云县,正是两院前期协作成果的深化与固化。此次联合行动中,两院干警深入紫云县乡镇集市,通过发放普法手册、以案释法宣讲、设置咨询点等形式,向村民普及画眉鸟作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的法律地位,阐明非法捕猎、买卖、运输的法律后果,引导群众摒弃“养鸟不违法”的陈旧观念,推动民俗文明与生态法治协调发展。

  座谈会上,双方聚焦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共商长效协作机制。一是共护滇黔生态屏障,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司法履职核心,协同守护区域生物多样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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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共建跨省联席机制,确立刑事犯罪协同打击、行刑双向衔接联动、公益诉讼协同监督、社会治理协同提升、法治宣传协同推进五大机制,破解跨区域犯罪治理难题。三是共推生态法治宣传,联合编制普法资料,结合民俗活动精准投放保护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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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个案办理到系统治理,富源县检察院以实际行动写好“后半篇文章”。检察官们翻山越岭的走访调查、跨越省界的线索移送、锲而不舍的普法宣讲,正是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司法诠释。在严格守护法律红线的同时,注重传递乡土温情,既当生态安全的捍卫者,更做民生关切的回应者,让法治力量与人文关怀在滇黔山水间交融共生,为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检察智慧。

责任编辑:官媛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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