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宣威市:医疗保障惠民生 托起群众健康
为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相关部署,自7月1日起,宣威市城镇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及待遇政策将有所调整。进一步优化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提升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近日,宣威市医疗保障局召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筹资及待遇政策宣讲会议”。为职工解读“基本制度、筹资、待遇支付”等相关政策调整的具体内容,让大家都深度了解新政策,推动政策落实落地,实现制度更加完善、管理更加规范、服务更加贴心的目标,提升每一位参保群众的幸福感。
宣威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周舟:自2022年7月1日起,城镇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的待遇政策有所调整。城镇职工医保的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有两个调整。第一是,职工门诊特殊病病种由原来的十六种增加到现在的十七种,新增了一个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病种。第二点是职工(特)慢性病门诊,年度最高报销限额由原来的三千元调整至现在的五千元。困难职工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一项医疗救助制度,也就是困难职工住院费用经职工医疗保险,还有大病保险支付后,自付部分还可以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救助。还有就是在职职工住院报销比例在原来的基础上上调了百分之4不等。退休职工的住院报销比例在原来的基础上上调了百分之3不等。城乡居民这一块也有所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下调了两百到四百元左右。通过这一政策的调整,进一步提升了参保群众的待遇水平,不断减轻参保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深化医疗保障。改革的每一项民生政策都及时惠及每一位参保群众。
下一步,宣威市医疗保障局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将这一惠民的“好消息”传递到更多群众当中去,并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理念,不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狠抓医保精细化管理,织密扎牢医疗保障网,为推进宣威市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医保力量,切实为群众解决各种“疑难愁盼”问题,托起群众健康梦。
记者 王菲 王舒楠(实习)通讯员 刘如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