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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介入对不履行赡养义务行为说“不”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2日 14:22:28  来源: 云南网-曲靖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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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司法介入对不履行赡养义务行为说“不”

  “共产党确实好!比亲儿子都好!”8月8日,当78岁的角汝堂老人从狭窄潮湿的小烤房搬进大儿子家宽敞明亮大房子时,他紧握着村委会总支书记李文云的双手一个劲地表示感谢。

  马龙区着眼坚决打赢脱贫攻坚仗,实现小康路上“一个不少”的目标,为推进农村乡风文明建设,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坚决向“子女住新房,老人住危房”,人为分户把老人赡养问题推给政府,子女有能力履行赡养义务而父母生活起居无人照料等陋习开刀,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整治乡风文明,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该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由区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下发《通告》,对“子女住新房,父母住危房”等未尽赡养义务行为坚决“说不!”。

  《通告》明确提出,因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可减、缓、免诉讼费,入村巡回审理,对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司法行政部门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支持被赡养人诉讼。同时与宣传部门通告,取消其参加“文明家庭”“道德模范”等评选资格,对已经获得荣誉称号的,将由主管部门予以取消。7月中旬《通告》实施以来,已对3名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进行了治安处罚,67名住在危旧老房子里的老人被子女接回了家。

  “以前赡养老人是靠良心、靠道德,政府出台政策后,我们老人家说话硬气了!”老人们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记者 许家雄)

责任编辑:毛雪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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