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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一老师打学生被通报批评和处罚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3日 08:08:24  来源: 云南网-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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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富源一老师打学生被通报批评和处罚

沈某某双腿多处淤青。家属 供图

日前,曲靖有媒体接到网友求助,反映自家上小学一年级的侄子沈某某,因为试卷丢失、作业未完成,遭老师王某用撑伞的铁杆体罚,造成沈某某双腿多处淤青。记者从富源相关部门获悉,此事经当地教体局调查,情况与孩子家属反映相符,目前涉事教师已向家属道歉,受到相应处罚。

家属讲述 给侄儿洗澡时发现身体有淤青

近日,《魅力曲靖》微信公众号发文称:富源县营上镇民家小学一年级一名小学生,因为把作业试卷弄丢,被老师体罚,几天过后双腿依旧淤青。

据学生姑姑反映,她侄子今年7岁,在富源县营上镇民家小学一年级三班读书。6月4日,因试卷丢失、未完成作业,被老师王某用撑伞的铁杆(伞把子)打伤。孩子回家也不敢与她说,伤口是事发后第三天她为孩子洗澡时发现的。“在我的再三追问下,孩子告诉我说,当时老师打他的时候,他的腿已经受不了都蹲下去了,老师还要用伞的头头去捶孩子。晚上做梦都说:‘老师,我不敢了!’……”

据家属透露,打人老师一星期都没有任何反应跟道歉,向学校反映也没有任何说法,只好求助媒体。

官方回应 涉事老师已当面道歉并受处分

11日,富源县政府新闻办与富源县教育体育局联合对外发布了有关老师王某体罚学生的调查情况。据通报,2019年6月9日,曲靖一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富源七岁男童遭老师体罚,双腿大面积淤青”的网文,此事富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分管教育体育的副县长及时安排富源县教育体育局认真调查核实。

经过调查,网友反映的情况属实。据了解,在2019年6月5日星期三下午第一节数学课时,因为学生沈某某没有完成作业,并在课堂上喧闹,被老师王某用伞把子打了几下。放假后沈某某到小姑(沈某)家做客,沈某在帮助侄子洗澡时发现其腿上的淤青,就照了照片,发到网络上,引起社会关注。

孩子家属认为,老师严管学生的出发点是好的,但这种教育方式不当,影响孩子今后的成长。事件发生后,老师王某主动要求带孩子去医院检查医治,并向家属当面道歉。经过县教育体育局和乡镇中心学校组织当事人双方协商调解,家属谅解了老师,并且写了谅解协议书。鉴于老师王某的这一行为, 给社会造成一定影响,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五条教师不得“歧视、侮辱、虐待、伤害学生”之规定,富源县教育体育局于6月11日决定,责成老师王某作出书面检查,在全县通报批评,并取消2019年度评奖评优资格、取消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处分;同时,要求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引以为戒,从严加强师德师风的建设管理,严格学校管理。(记者 蒋琼波)

责任编辑:钱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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