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字仪式现场 曲靖经开区供图
云南网讯(通讯员 王俊杰)4月11日,曲靖经开区管委会与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行政许可事项事权交接签署备忘录》,此举标志着经开区深化“放管服”,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有序做好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备忘录明确,今后经开区区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因工程建设需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及暂定资质核定核准”及“燃气经营许可”6项行政许可事项,将由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经开区管委会履行相关行政许可职责,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所需的受理、审查、决定、变更、延续、送达及归档等工作,并对行政许可行为及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签字仪式现场 曲靖经开区供图
备忘录签署后,双方就下一步市住建局就如何加强对经开区的业务指导和支持,事项交接后如何进行审管联动、审管协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审批与监管工作无缝衔接等方面事宜进行了深入讨论。
截至目前,经开区已和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原市工商局签署了交接备忘录,正在稳步推进市级行政许可审批权限的承接。经开区行政审批局与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快与相关市直部门的对接,按照 “成熟一家,签署一家” 的原则,适时跟进市直部门机构改革情况,争取早日完成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工作,更好服务企业和群众,为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