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曲靖频道 >>  便民信息 >>  正文
罗平相关工作人员亲属享受低保须备案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09日 15:50:53  来源: 云南网-曲靖日报
分享至:

  罗平县对民政工作人员、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亲属享受低保情况进行登记备案,进一步完善低保监管机制,提高低保救助精准度。

  低保申请人为民政工作人员、低保经办人员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亲属的,申请时要求向受理申请的经办机构如实申明,填写相关备案表,对批准享受低保救助的,也要填写备案表。县民政局组织人员对备案低保对象进行入户核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档案痕迹材料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及时清退。对不主动申报亲属享受低保待遇备案的工作人员,经查实后,将给予通报并责令其改正。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低保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低保救助,责令追回非法获取的低保金。情节严重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黄送富

责任编辑:普腾中木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手机彩信爆料请发内容至:106586667803 短信爆料请发内容至:106580007612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滇ICP备0800087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