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按照“稳定所有权、放活经营权”的原则,认真落实土地流转以奖代补政策,鼓励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以转包、租赁、互换、入股的方式,规模有序流转土地。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规模流转土地38万亩,其中,经营面积50—100亩的11万亩,100亩以上的22万亩;流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的占46%,农业园区占32%,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占22%;发展规模经营主体达2160个,其中种养大户106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840个,家庭农场115个,农业企业145个,扩大了新型经营主体经营规模,促进了宣威农业从分散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提高了农业的整体经营效率。 朱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