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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曲靖市委巡察公告
2018-04-13 09:43:14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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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市委部署要求,曲靖市委决定派出巡察组自2018年4月8日至5月11日对市公安局等六家单位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市公安局、曲靖财经学校、曲靖应用技术学校、曲靖农业学校、曲靖高级技工学校、市统计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方式和内容

 按照政治巡察要求,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查找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主要通过调查问卷、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调研、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和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重点了解巡察对象以下情况:

(一)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情况;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二)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三)是否存在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四)是否存在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五)是否存在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六)是否存在不聚焦党内政治生活,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问题;

(七)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惩治涉黑涉恶腐败、脱贫攻坚、招投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设立联系信箱、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部门(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举报和反映。希望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反映上述情况和问题。涉及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信访,不属于巡察组受理范围,巡察组将按照归口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移交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同时,巡察组接受社会监督,但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也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中共曲靖市委巡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

 
责任编辑: 杨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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