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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职工购房可办 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
2018-03-27 17:26:05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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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左雪艳女士一大早就到陆良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左女士提供所需材料,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初审、复核、终审后,再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同,之后开发商打入保证金作为担保,贷款便成功了。

 据陆良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公积金贷款需要选择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担保、房屋抵押担保、自然人保证担保三种担保中的任意一种,而公积金按揭贷款只需要开发商缴纳客户贷款金额的3%作为担保的保证金就行了,这种方式为一些买房的人找担保方免去了很大的一笔经济负担。

 据了解,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和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按揭贷款工作的决策部署,陆良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17年9月与云南博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和欣城”项目、陆良馨宜置业有限公司“龍園二期”项目、云南嘉旺置业有限公司“龙湖壹号二期”项目签订《个人购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书》。截至2018年3月20日,陆良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办理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174笔,发放金额5855万元,占全市发放总额的61%。

 该县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业务开办以来,有效解决了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无抵押物、无担保人难题,减轻了职工的负担,持续推动了房地产去库存工作;贷款发放至开发商银行账户,用于支付购房款项,保证了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朱正洪 蔡福兴 (曲靖日报)

责任编辑: 党一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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